民法典第1046条
解读: 结婚必须基于双方真实意愿,包办婚姻、买卖婚姻均属违法。受胁迫结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民法典第1047条
解读: 未达到法定婚龄的婚姻无效。鼓励晚婚晚育,但不得以此为理由限制符合法定条件的男女结婚。
民法典第1051条
注意: 无效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民法典第1052-1053条
解读: 受胁迫方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请求。隐瞒重大疾病的,另一方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撤销婚姻。
民法典第1062条
权利: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1063条
注意: 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1065条
要点: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民法典第1064条
注意: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民法典第1076条
要求: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1077条
期限: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第1079条
民法典第1082条
保护: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民法典第1084条
原则: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民法典第1085条
注意: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民法典第1086条
行使方式: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民法典第1067条
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反家庭暴力法
措施: 包括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等。
民法典第1091条
民法典第1088条
注意: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1092条
后果: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